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08
江苏/泰州 质疑投诉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泰州-2026-06-08 00:00:00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泰州市年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太平路**号店房

被投诉人: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江苏汇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南环西路****号;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树人路*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及变更后采购文件,对采购标的进行实质性变更,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单方否认该违规情形,未提供任何事实依据,答复无效。*.变更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综合实力”“项目负责人”“智慧养老能力”部分评审条款,存在差别待遇、歧视性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五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规定,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偷换逻辑、法律适用错误,未正面回应投诉人的质疑要点,未纠正该违规条款。

投诉请求:*.确认本次采购项目变更文件对采购标的进行实质性变更,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终止本次采购活动,要求被投诉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合规的采购文件;\**.确认变更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注①至注⑦处评审条款存在差别待遇、歧视性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删除上述违规条款,重新制定公平、公正、合规的评标标准,确保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 \**.责令被投诉人就本次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投诉人作出书面说明和道歉;\**.依法对被投诉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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