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6-06-08
黑龙江/大庆 招标采购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大庆-2026-06-08 00:00:00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一、保障范围住院护理保险包括住院护理补助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住院护理保险。被保险人因初患重大疾病住院,每天补助***元,一次住院最多**天,一年累计最多***天。被保险人因一般疾病 (包含既往症)住院,每天补助***元,一次住院最多**天,一年累计最多**天。
(二)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因初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元的保险补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保险费用每年由保险公司赠予,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元保险责任终止。
(四)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费用每年由保险公司赠予,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保险周期内累计限额补助****元,保险责任终止。住院护理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需要组合参加保险。
二、保障需求:
已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成员共计****保险期为*年,采购模式为“*+*+*”模式,第二年及第三年采用合同续签模式。从投保人*****月**日保险截止日期起进行续保保险费用限额每人***元。
报名条件
*、保险公司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国有保险公司,符合《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庆卫发〔*****号)文件规定资质的能够承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保险相关条款的保险公司。
*、中标后需要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设置支公司并全国联网,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能够在全国各地任一分支机构都能进行住院护理理赔报销。
、补偿办法
中标保险公司负责办理补偿工作。被保险人因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进行疾病治疗(不包含康复、矫正性治疗)、初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应在**小时内向中标保险公司报案,或者直接向中标保险公司的该项业务联系人员报案。被保险人需按中标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理赔材料。中标保险公司对于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理赔案件确保*个工作日内结案。中标保险公司要加强服务,被保险人在全国任意地区采用线下方式,均应能及时获得中标保险公司通赔通付,防止群众因无处报销而引起的群访事件发生。
附件:

保险项目
补助标准
双方约定
住院护理
补助
***元//天
初患重大疾病住院每人每天补助***元,一次住院最多**天,一年累计最多***天。
一般疾病(包含既往症)住院,每人每天补助***元,一次住院最多**天,一年累计最多**天。
重大疾病
****元
初患重大疾病,一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元。
意外伤害身故
****元
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一次性给付****元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
****元
意外伤害导致治疗费用,保险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一年最多给付****元。
工作要求:
*.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接该项业务后,要依据保险条款高效热情地为特殊家庭人员服务;
*.保险公司确定专门工作人员,电话**小开机,以确保受保人群能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该项业务是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投保,需要连续性,保险公司承接该项业务后不得有私自弃保和增加保费的行为,如不再承保,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联系让胡路区卫健局,争得让胡路区卫生健康局的同意方可进行;
*.被保险人在全国任意地区,均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通赔通付防止群众因无处报销而引起的群访事件发生。
*.如你单位中标,需从投保人****年保险截止日期起进行续保。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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