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08 00:00:00
五河县****年临北缕堤、香浮段等堤防草皮养护及雨淋沟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年临北缕堤、香浮段等堤防草皮养护及雨淋沟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西凌小区北门**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五河县****年临北缕堤、香浮段等堤防草皮养护及雨淋沟修复工程 |
|
施工范围 |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
|
施工工期 |
单次**天,共两次(具体开工时间由业主确定) |
|
项目经理 |
莫美香 |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号政府办公楼*楼
联系人:江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室
项目联系人:张雨、黄莹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