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6-06-08 00:00:00
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意向的公告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意向的公告
我局拟使用中省提前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约****万元,实施“泾阳县****年一批镇村基础设施项目”,现面向社会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
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招标代理机构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且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意向者请将以下报名资料(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于****年*月**日**:**前送至泾阳县农业农村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体育路北口)。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已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
*.近半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近半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
*.服务方案;
*.报价函;
**.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张泾龙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泾阳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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