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意向的公告
2026-06-08
陕西/咸阳 招标采购
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意向的公告
陕西/咸阳-2026-06-08 00:00:00

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意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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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发布机构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意向的公告

我局拟使用中省提前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万元,实施泾阳县****年一批镇村基础设施项目,现面向社会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

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招标代理机构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且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意向者请将以下报名资料(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于***********前送至泾阳县农业农村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体育路北口)。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已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

*.近半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近半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

*.服务方案;

*.报价函;

**.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张泾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泾阳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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