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4-03 00:00:00
【公示公告】金寨县****梅山至古碑段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内,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寨县****梅山至古碑段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路线走向:项目起于金寨高铁站东侧与****交口处,向西布设新线至三湾村,向南下穿沪蓉高速,在高速西侧布设新线,在苏畈村接现状****,在新开岭布设新线,途经查坪村,在兴田村东侧布设新线后在板棚村接回老路,继续沿老路向南,在槐树湾、响山寺东侧布设新线,终于古碑镇迎宾大道与****交口,路线全长**.***公里。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米,路面宽*.*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合肥软件园二期**栋****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建议,请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建议,请通过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