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2026-03-04
湖南/张家界 招标采购
慈利县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湖南/张家界-2026-03-04 00:00:00

慈利县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内容:

要求提供

*.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人民币******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转账 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

*.各投标人在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现更正为:

要求提供

*.投标保证金金额:包*:捌拾万元整(¥******.** 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转账 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湖南银行张家界分行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

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人采用非银行转账方式的,需将相应凭证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前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递交至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办公室。联系电话:************。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使用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注明“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字样,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转入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各投标人在保证金缴纳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最新疑澄清文件。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湖南涛鑫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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