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珍稀濒危苗种供应比选邀请书
2026-05-08
重庆 招标采购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珍稀濒危苗种供应比选邀请书
重庆-2026-05-08 00:00:00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珍稀濒危苗种供应比选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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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书

重庆市尊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涪陵区涞滩河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珍稀濒危苗种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竞选人前来参与竞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比选保证金(万元)

中选人数量

(名)

备注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珍稀濒危苗种供应

**

*.**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竞选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竞选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范围包含胭脂鱼,岩原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范围包含胭脂鱼,岩原鲤)、《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竞选人用于本项目增殖放流的鲢鱼、鳙鱼等经济物种苗种,须采购自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系统(智能渔技)”公示的苗种供应单位;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苗种,须采购自农业农村部官方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苗种供应单位;竞选人须提供对应苗种供应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四、竞争性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竞选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比选文件发售:

*.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在本项目比选文件发售期内,竞选人应按时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并汇至以下账户,汇款凭证(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竞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否则不予受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重庆市尊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

**** **** **** **** ****

(四)比选申请文件现场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

(五)比选申请文件现场递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号汇智国际大厦*楼)

(六)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比选保证金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竞选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竞选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整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账号:*******************

注:竞选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注明项目名称(可缩写)。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参选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单复印件,以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现场核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到账或提交回执单复印件的,按废标处理。

*.竞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珍稀濒危苗种供应”。项目名称可简写成 :珍稀濒危苗种供应。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比选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竞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请各竞选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竞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竞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六)竞选费用:无论竞选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竞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选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重庆市涪陵区涞滩河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话:***********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号中科大厦

(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尊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韦老师

话:*********** ***********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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