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南苑学生食堂、接待中心(教工餐厅)及南苑学生宿舍10号、11号楼食堂联合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5-22
重庆 招标采购
长江师范学院南苑学生食堂、接待中心(教工餐厅)及南苑学生宿舍10号、11号楼食堂联合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2026-05-22 00:00:00

长江师范学院南苑学生食堂、接待中心(教工餐厅)及南苑学生宿舍**号、**号楼食堂联合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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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南苑学生食堂、接待中心(教工餐厅)及南苑学生宿舍**号、**号楼食堂联合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江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招标管理中心按照学校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长江师范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南苑学生食堂、接待中心(教工餐厅)及南苑学生宿舍**号、**号楼食堂联合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年)

中标人(名)

包*

南苑食堂一楼、接待中心(教职工餐厅)

**

*年

*

包*

南苑食堂二楼及南苑学生宿舍**号、**号楼学生食堂

**

*年

*

说明:*.同一投标单位,可投两个包,需分别编制响应文件,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南苑食堂一楼、南苑食堂二楼、南苑学生宿舍**号、**号楼食堂为学生食堂,接待中心为职工食堂。
*. 南苑食堂一楼、接待中心(教职工餐厅)和南苑食堂二楼正在经营中,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
*.南苑学生宿舍**号、**号楼学生食堂为在建食堂,项目正在建设施工中,交付采购人使用时间存在不确定因素,中标后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止。

二、资金来源

投标人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必须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和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已经办理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食堂正式经营前,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已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内经营学生食堂的餐饮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食堂联合经营合同于****年*月到期的除外)。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信息。

四、招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至招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或“行采家(*****://***.******.***/)”或“长江师范学院采购招标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元/分包(售后不退),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月**日)下午**:**时,递交招标文件时出示微信扫码缴纳交易单号后*位,如不能提供微信缴纳交易单号,不具备有效的招标资格(微信扫码缴纳交易单号作为招标报名凭证,请各位投标人不要向他人泄露交易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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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缴费时请备注:*******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招标才被接受:

*、按时报名签到;

*、按时递交了招标文件;

*、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马鞍新区汇智国际大厦*楼开标大厅)

(六)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同招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根据所投项目号填写),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与招标截止时间一致,如未按时到账,不具备招标资格。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支行。

号:*******************。

号:******************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长江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缴纳保证金后未到现场招标的投标人,请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后*个工作日内,将缴款凭据、证明材料上传至*********@**.***邮箱,逾期未传,请自行联系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质量保证金。履约质量保证金用于执行合同的约束,如违反合同要求没收履约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无违约责任方可办理履约质量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手续完清后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直接退还。

六、招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或“行采家(*****://***.******.***/)”或“长江师范学院采购招标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招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招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取,收费标准按照涪陵发改委**** ***号文件执行。

(七)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部门:长江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保锐

话:(***)********

(二)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基建后勤管理处

技术咨询:李涛

话:***********

八、现场踏勘

为保证报价准确,各供应商可到现场进行踏勘,无论供应商踏勘与否,均视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经营现场的全部情况,完全知晓该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在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须持公司函(包括商家名称、进校车辆车牌号码、查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报备,并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疫情防控、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仅供投标人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踏勘费用、安全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人踏勘须提前联系,现场查勘时间: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工作日上午********

现场踏勘联系人:李涛 电话:***********

九、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应双面打印,装订后厚度超过***的,应分装订。同时应编制号、完整页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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