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26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载体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6-05-06
重庆 招标采购
江津区2026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载体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重庆-2026-05-06 00:00:00

江津区****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载体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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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江津区****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载体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江津区城市形象宣传工作,拟租用绕城高速江津北下道口(西彭收费站旁)*牌、绕城高速小塆收费站下道口三面体*牌、绕城高速双福南入口处*牌这*块商业*牌开展城市形象宣传,租用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本项目城市形象宣传工作整体部署,需在绕城高速江津北下道口(西彭收费站旁)、城高速小塆收费站下道口三面体、绕城高速双福南入口三处点位设置商业 * 牌,开展城市形象公益宣传推广。 上述三处高速沿线* 牌广告位的独家代理经营权,均属于重庆帅龙广告有限公司,重庆帅龙广告有限公司对上述点位广告资源享有独家运营权限,其他供应商不具备该点位广告发布的合法授权与经营权限。同时,本项目选定的三处高速点位均为区域交通关键节点,区位优势显著、宣传效应不可替代,点位资源具有唯一性与专用性,无法通过其他供应商或替代点位实现同等宣传效果与项目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帅龙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楼**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机构名称: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六、专家信息

专家信息
专家姓名 专家职称 专家工作单位
陈天国 高级畜牧 重庆市农业生态站
罗静 中级会计师 重庆点控科技有限公司
颜菊 中级会计师 重庆禾秸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专家论证意见 重庆帅龙广告有限公司取得了绕城高速江津北下道口(西彭收费站旁)、城高速小塆收费站下道口三面体*牌以及绕城高速双福南入口处*牌的独家代理经营权。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七、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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