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担保集团2026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2026-05-15
重庆 变更澄清
重庆三峡担保集团2026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重庆-2026-05-15 00:00:00
重庆三峡担保集团****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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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担保集团****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要求:团体健康保障基金管理费报价按照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团体健康保障基金管理费在项目实施时,总金额不超过*万元,管理费超过*万元的,按*万元执行。

团体健康保障基金管理费按照团体健康保障基金委托资金规模*管理费比例计算出,但招标文件中并未告知团体健康保障基金委托资金规模,导致无法判断团体健康保障基金管理费是否超管理费限价*万元,将影响报价准确性。故请告知团体健康保障基金委托资金规模。

答:团体健康保障基金管理费率最高限价(含税)*%团体健康保障基金管理费在项目实施时,总金额不超过*万元,管理费超过*万元的,按*万元执行。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此次投标管理费不能为*,否则报价无效。

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委托管理产品无需提供备案资料,提供相关委托材料证明,请明确相关委托材料证明是什么资料?是否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认定的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营服务资质?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认定的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营服务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标人可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开展委托管理业务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证明材料。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对同一集团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子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本项目)投标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及围标串标风险,建议贵方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人资格要求:同一保险集团内,仅能有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集团内多家独立法人保险主体同时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答:本条不做修订,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已列明相关要求。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对同一集团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子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本项目)投标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及围标串标风险,建议贵方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人资格要求:同一保险集团内,仅能有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集团内多家独立法人保险主体同时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答:本条不做修订,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已列明相关要求。

问题*国家及地方监管机构公布的对投标人****年行政处罚通报中,无处罚记录的,得*分:只有*条监管机构处罚记录的,得*分:有*条监管机构处罚记录的,得*分;有*条(含)以上监管机构处罚记录的,得*分。请问招标人本条要求为什么只针对****年的行政处罚作要求,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招标人的心仪企业在****年有行政处罚,请招标人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本要求的时间修改为****年至投标截止日止。

答:本条不做修订,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通知是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

电子标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以最新答疑补遗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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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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