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3-27 00:00:00
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二期***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二期***工程
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三条 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等规定,现对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二期***工程(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四、合同价款
原内容: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其中:系统货物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票;安装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票;
修改为: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须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票;
(二)原招标文件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元
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招标文件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调整为:********.**元
(三)同步更新工程量清单文件(最高限价通知文件),详见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最高限价通知文件)。
(四)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二、其他内容与本次补遗内容矛盾或冲突的,以补遗内容为准。
三、本补遗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重庆万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
****年**月**日
[***********************].****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通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