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6-06-06 00:00:00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年高考期间禁止“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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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年高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种,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
二、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一)管制时段。****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二)管制区域。对以下**个考点及周边***米范围内,实行临时空域管制:
*.金城江区:河池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
*.宜州区:宜州区第一中学、宜州区高级中学、宜州山谷高级中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南丹县:南丹县高级中学
*.天峨县:天峨县高级中学
*.东兰县:东兰县高级中学、东兰县拔群高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凤山县:凤山县高级中学
**.都安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都安瑶族自治县瑶族中学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三、临时管制要求
(一)临时管制时段与区域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严禁起降、飞行上述“低慢小”航空器。
(二)考试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管控,对违规飞行干扰正常考试秩序的,将依法采取驱离、迫降、扣押等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河池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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