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6-05 00:00:00
关于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律师事务所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东丽区“五方四联”劳动争议化解工作机制,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减轻仲裁办案压力,提升纠纷调解质效,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联合相关单位拟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服务。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律师事务所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二)委托单位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金保障单位
东丽区总工会
(四)服务地点
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五)服务期限
自三方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实行每三年一签模式,年度考核合格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服务协议,不合格终止服务资格。
(六)补贴标准
按“以案定补”据实结算,单案补贴暂定***元/件;同一用人单位因相同事由提请仲裁的多起案件,每增加*起增加补贴***元,单批次最高补贴不超过*件。
二、参选单位准入条件
本次磋商面向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公开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人员规模:依法注册登记,拥有*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资质合规: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年以上(个人所、分所不受此限);近*年内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专业能力:深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领域,拥有不少于*名具备*年以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其中至少*名律师执业满*年,熟悉东丽区劳动争议处理流程。
*.人员保障:承诺派驻不少于*名专职调解员常驻区仲裁院,调解员需持有执业律师证或调解员证,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参与项目人员不得担任区仲裁院仲裁员、参与仲裁办案工作,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制度完善:建立健全调解受理、处理、回访、案卷管理、统计报告、人员考评等全流程管理制度,能规范完成调解及档案归档工作。
*.信誉良好:行业口碑优良,近*年内无当事人有效投诉、无调解协议被撤销或认定无效的重大案例;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接受各方考核监督。
三、服务核心要求
*.驻场服务:专职调解员常驻区仲裁院,工作时间与仲裁院一致,不得擅自缺勤脱岗,请假需提前报备,保障服务连续性。
*.调解工作:接收案件、联系当事人、组织调解会议、促成协议签订,推动纠纷前置化解,案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
*.辅助工作:提供劳动争议法律咨询、流程指引;规范整理归档调解卷宗,录入管理系统,确保案卷完整合规。
*.其他配合:协助开展调解宣传、业务培训;严守保密规定,保护当事人隐私及案件信息。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每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号)。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竞争性磋商报名表(附件);
*.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律所注册证明、执业律师名单及数量证明;
*.近*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失信记录承诺书(现场签署);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五)磋商文件获取
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以磋商文件载明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文件不予接收。
*.提交地点:同报名地点。
*.提交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律所公章,密封后现场提交,内容需包含资质证明、人员资质、服务方案、业绩证明等材料。
六、评审方式及中选公示
*.评审组织: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组成*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评审标准(总分***分)综合打分排序。
*.中选公示:评审结果在东丽区人社局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号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竞争性磋商报名表
律师事务所全称(公章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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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执业 许可证编号 |
成立注 册日期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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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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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际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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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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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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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经办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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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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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总执业律师人数 |
共 名(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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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成立 年限 |
年(成立满*年:是☐否☐/个人所:是☐否☐/分所: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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