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6-05-29 00:00:00
关于开展药品风险预警标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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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药品挂网政策,提升药品价格常态化治理水平,现就开展药品风险预警标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识范围及标准
(一)标识范围
阳光挂网目录中挂网价格明显偏高,按规定应落实“红黄标”预警标识的相关药品。
(二)标识标准
*.化学药
参比制剂,以同通用名药(参比制剂除外)最高挂网价格*.*倍为黄标价格;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暂不设置红标价格。
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格的*.*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倍为红标。
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倍为红标;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的按黄标管理,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倍的按红标管理。
*.中成药
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同名同方、异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倍为黄标,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同名同方、异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倍为红标。
*.生物制剂
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生物制品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倍为黄标,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生物制品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倍为红标。
二、价格调整时间及方式
标记“红黄标”预警标识药品的参考价格已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点对点推送,企业可主动申请降价,后续将按规定对挂网药品实行动态管理。集中调整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调整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二)调整方式
登录招采子系统查看相关药品的“红黄标”价格,填写调整后的挂网价格。
操作路径:招采子系统* 药品采购管理 * 价格治理管理–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化学药)、中成药异常挂网价格调整(中成药、生物制剂) * 发起价格调整 * 填写调整后的挂网价格。
本次价格集中调整结束后,将统一对挂网价格和标识进行调整,企业无需通过“挂网价格动态调整”栏目发起申请。
对系统推送价格有异议,或者申请暂停挂网的,可在需要调整的药品信息后发起申诉。
三、业务咨询电话
药械交易部:*************(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