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老虎山河流域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龙城区人工种草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26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辽宁省朝阳市老虎山河流域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龙城区人工种草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6-03-26 00:00:00
[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辽宁省朝阳市老虎山河流域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年龙城区人工种草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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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老虎山河流域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年龙城区人工种草项目
标段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老虎山河流域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年龙城区人工种草项目(四标段)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刘科长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朝阳新绿源农林生态园有限责任公司 ******.***元 *** 合格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廉绍红 / /
* 朝阳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李海明 / /
* 辽宁泽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长亮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市宏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宇慧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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