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5日)
2026-06-05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5日)
福建/福州-2026-06-05 00:00:00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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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福州市螺洲支路道路工程(**+******+***)

仓山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中水环科(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三江口片区,道路起点接螺洲路,自西向东约***.**米后折向南,经螺福路之后向环岛路延伸,总长约***米,并在桩号**+***、**+***处各设置一座桥梁。其中,起点至桩号 **+***.** 段,规划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桩号**+***.**至螺福路段,规划红线宽度为**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螺福路至桩号**+***段道路段,规划红线宽度**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工程等。

(一)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相应类别要求。其中,起点至桩号**+***.**段螺洲支路、螺福路至桩号**+***段螺洲支路的两侧***范围内或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楼房)面向螺洲支路一侧至螺洲支路边界线的区域执行**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类标准。

(二)施工建筑废料、渣土、废弃建材应集中定点堆放,严禁向螺洲河、螺城河河道内倾倒;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灌桩,产生的钻渣、泥沙及其它废弃物应清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处置,灌桩出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方和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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