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06 00:00:00
超山非核心景区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 陈卉来源: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根据《临平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临平国资办【****】**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超山非核心景区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超山非核心景区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超山非核心景区安保服务项目,根据管理需要,景区分为核心景区和非核心景区两部分,本次采购为非核心景区的安保服务,总预算***.*万元,每年***.*万元,服务期限(所有期限以实际业主需求及要求时间为准)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供应商为保安服务公司的,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为外地保安公司,须提供在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或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格式自拟));供应商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格式自拟);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三、本项目公告期*个工作日,项目无需报名,但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独提供,无须密封):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 人到场,只须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供应商为保安服务公司的,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若为外地保安公司,须提供在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或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格式自拟));供应商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投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号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号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
地址:临平区九洲大厦***
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