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大街西侧规划支路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6-05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11号大街西侧规划支路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6-05 00:00:00
浙江/杭州-2026-06-05 00:00:00
**号大街西侧规划支路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对企业管理费费率下限不做要求。 原“根据杭建市发【****】***号文规定,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的计算值。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具体如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智能交通、照明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绿化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 修改为:“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三)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原“绿化工程(市区)*.**%”,修改为:“单独绿化工程(市区)*.**%”。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修改为*.*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补充上传本项目图纸和招标控制价明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延期开标时间:****年 ** 月**日 **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