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政道路运营维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6-05
安徽/请选择 中标结果
博望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政道路运营维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请选择-2026-06-05 00:00:00

博望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政道路运营维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博望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政道路运营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启日期:**********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张迎辉

注册编号:京****************

投标人业绩:*.****年黄埔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和零星维修项目(片区二);*.通辽市中心城区市政园林设施养护和环卫保洁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胶州市城区综合管护项目;*.五华区华山片区城市服务精细化管理提升项目;*.五华区华山片区城市服务精细化管理提升项目;*.****年黄浦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和零星维修项目片区一(科学城范围内);*.****年滨湖新区道路日常养护维修第*包;*.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作业第*标段。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杜嘉佶

注册编号:浙****************

投标人业绩:*.鄞州中心城区道路保洁项目(中河以西片区);*.庐陵新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服务项目(赣西堤片区);*.西湖区之江区块留泗路、鲤鱼山街、双流路等道路市政环卫一体化综合养护服务项目(标项三:西湖区之江区块双流路等道路市政环卫一体化综合养护服务项目);*.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阳主城区范围内道路、社区、河道保洁服务;*.宁波市江北区局属公共绿地保洁及养护服务项目;*.上塘河河道设施综合养护服务项目;*.****年庐阳区市政道路日常管养服务(第*包);*.****年度瑶海区道路沥青养护;*.双墩镇市政综合养护维修采购(****年)。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汪永文

注册编号:皖****************

投标人业绩:*.龙岗区域环卫综合保洁第*包;*.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市政管养服务;*.蜀山经济开发区*********年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第*包;*.瑶海区二环外环卫综合保洁第*包;*.岗集镇市政综合养护维修项目;*.蜀山区南岗科技园零星维修服务;*.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市政管养服务;*.蜀山经济开发区*********年市政设施养护维修。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号北辰旭辉中心*楼,联系人:刘铭,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中安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万科产融中心**栋**层

联系人:吕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号北辰旭辉中心*楼(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王鑫淼

电话:***********

邮箱:******@***.***

四、监督机构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

邮箱:****@*****.***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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