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05
福建/泉州 招标采购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泉州-2026-06-05 00:00:00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日起至*******日止。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日起至*********:**(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平台服务费***元(下载标书时支付,两笔费用分开支付),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可采用自行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收到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准)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栋**层,收件人及电话:郑婷婷,*************/***********),否则按逾期送达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分(北京时间)在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栋**层)公开开标。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郑婷婷、庄浩烽,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单位: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南环路****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十、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上公布若有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福易采交易平台为准,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十二、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科技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年 * *

附: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

主校区第一厅(一至二层)

五年

*

第二厅(一层)

五年

注:

*、本次采购为有两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在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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