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际陆港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6-0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国际陆港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6-02 00:00:00

合肥国际陆港****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国际陆港****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际陆港****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业主评价:上述“投标人业绩”评审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若业绩合同甲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项目终综合评分 ** 分及以上)等同等意思表达的,每提供 * 份符合要求的业绩评价得* 分,本项最高得 *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须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同一项目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可以通过同一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体现,也可以通过续签合同的总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体现);

请问:如业绩合同提供的是续签合同(三年每年一签),履约完成好评证明提供任意一期合同履约完成评价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业绩合同提供的是同一项目三年每年一签的合同,履约完成好评证明应提供对应每一年合同履约完成评价证明,同一项目合同评价仅计分*次,不重复计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故黄路*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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