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451号】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05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451号】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6-06-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附件下载: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
河南/平顶山-2026-06-05 00:00:00
【平公资采*******号】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叶财磋商******** | |||||||||||||||
| *、项目名称: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叶县余庄村;包含新建**米跨大棚、**米跨大棚各一座,大棚均为单层轻型门式钢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钢结构屋面。 *.*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日历天;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证书:****://****.***.***.**/****/*****.*****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文物保护中心 | |||||||||||||||
|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号 | |||||||||||||||
| 联系人:韩俊波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山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黄金路地矿局*号院*号楼*单元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附件下载: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余庄遗址保护大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