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富衢线改建工程

施工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组成中“*.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资格审查资料中“**.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及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中“*.*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删除“*)未提供有效的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的。”。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中删除“*.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编列内容“□其他”修改为“☑其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招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在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审定预算价)为*******元(含暂列金额 * 元,暂估价****元,税前)。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含暂列金额 * 元,暂估价****元,税前),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该项目绿化养护费******元,该部分养护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养护期分摊,养护费根据月考核结果按季支付,最后一次支付养护费用须办理移交手续接养后支付,如养护质量不能符合发包人及有关要求,发包人有权支付部分或者不予支付养护费用,有权部分或者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相关专业工程取费要求已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补充描述,详见招标澄清文件正文。

**.本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衢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置,地址为衢江区东港二路***号,处置费为**元/*(含税)。

**.原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现修改为****年*月**日*:**时。

**.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的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施工图纸以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上传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