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6-05 00:00:00
合同协议书
泌阳县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泌阳县****年象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建设内容: 新打水源井*眼,机井深***米,成井直径*.*** 米,螺旋钢井管,配套***********潜水泵*套,*****一体化水箱*座,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套,恒压供水设备*套,铺设各类供水管网 *****米,各类管件、闸阀相配套,安装自来水入户设施 **** 套,入户管网 *****米,安装入户智能远传水表****块。
*、工程建设地点:象河镇象河村。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伍拾肆万壹仟玖佰肆拾叁元伍角叁分(¥********.**)。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富远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的开工通知,
**.承包人承诺收到工程款后优先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甲方):泌阳县水利局*****;*****;承包人(乙方):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东段*****;*****;单位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滨湖街道滨湖街道办事处正义街中段水利局对面***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河南泌阳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淮滨县支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