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黎明职业大学委托,我司就黎明职业大学工程综合设计供应商备用库、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备用库征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二、比选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期: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三、比选响应供应商条件:(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详见比选文件相关条款)
比选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比选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比选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比选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月*日至*月**日的,供应商提供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
*、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比选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比选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五、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若邮购,邮费到付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换。未按要求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二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八、开启地点: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二楼)。
九、现场踏勘:无。
十、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个工作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
十一、供应商认为比选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比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以传真或******的形式)或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并及时下载。
十三、比选响应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经办 | 王小姐 | 负责比选文件的咨询、答疑、负责受理报名、比选文件出售等工作 | *********** |
公司传真: / |
项目联系邮箱:*********@**.*** |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 |
十四、比选响应保证金、比选文件、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
账 号 | **** **** **** **** **** |
收款单位 |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