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6-05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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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 选 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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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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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迎奉园区宿舍楼家具家电及新能源*区宿舍楼家电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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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安庆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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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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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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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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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美固龙家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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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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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调试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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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市明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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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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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调试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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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凤意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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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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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调试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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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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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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