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6-0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创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城厢中路北城街**号二层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峥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宁园街万柳村大街**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相关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声明函》规定的填报要求进行填写,所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上一年(****年)该公司所公示的《声明函》数据完全相同,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未如实提供上一年度数据,提供的《声明函》为造假文件,不符合供应商有关资格要求,存在以提供虚假数据谋取中标等问题。 *.投诉相关供应商本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低于现阶段合法、合规报价水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等分项测算不符合国家、天津市相关强制性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属于恶意低价谋求中标。 *.投诉相关供应商关于项目需求书第八条费用分割中所有的费用分割是否按市场价格做测算,是否为中标而做的不合理报价测算。 *.投诉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业绩包括甲乙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的真实性、物业费发票凭证的有效性。 *.投诉相关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符合性。投诉相关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和符合性。投诉相关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及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投诉相关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工程主管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扫描件的真实性和符合性。投诉相关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工程主管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天津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