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第二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6-05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第二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佛山-2026-06-05 00:00:00
广东/佛山-2026-06-05 00:00:00
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第二次)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是指商品砼、商品砂浆、钢筋/钢材、铝材/铝板、沥青混凝土,不包括其他材料。按照实际情况 ,本工程为电力安装工程,主要材料为电线电缆、变压器、母线槽、高低压成套设备。这些材料受铜价波动影响较大,应纳入材料价格调整范围。 答:上述材料纳入材料价格调整范围。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 在项目合理工期内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可对其结算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是指商品砼、商品砂浆、钢筋/钢材、铝材/铝板、沥青混凝土,不包括其他材料。 修改为: **.*.*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 在项目合理工期内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可对其结算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是指商品砼、商品砂浆、钢筋/钢材、铝材/铝板、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变压器、母线槽、高低压成套设备,不包括其他材料。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