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A0405-3地块及A0419地块2-5高标仓)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澄清公告
2026-06-05
海南/海口 变更澄清
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A0405-3地块及A0419地块2-5高标仓)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澄清公告
海南/海口-2026-06-05 00:00:00

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包)

*******地块及*****地块***高标仓)

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包)(*******地块及*****地块***高标仓)抗震支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相关内容发布本澄清公告,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一并遵照执行。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答疑如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日内(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中标合同额*%的现金(银行转账)或**%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是否可以免去履约保证金及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或改为普通保函。

回复:否。

*.贵司付款方式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不可以。

*.是否可以选用甲限材料品牌表以外的品牌作为本项目抗震支架材料的供应品牌?

回复:除甲限材料品牌表的品牌外,投标人还可选用喜利得*****、********沃雷文、展宇、亿制*****、森基、国泰强生等中高档品牌,投标人选用品牌必须满足总承包合同中*.*条款(详截图)并承担因材料选用不当导致的全部质量责任,若后续业主或招标人指定符合要求的国内其他品牌,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请说明保险费、水电费确定具体的比例分摊


回复:目前无法明确具体分摊比例,保险费需要合同内有此条款的全部分包单位完成结算后才能确定分摊比例;水电费由于施工时期不同,现场施工单位也不相同,会导致合同额占比也不同,故水电费每月单独确认分摊比例。

若本澄清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通过铁建云链平台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平二街与美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中国土木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包)项目经理部

邮编:******

联系人:徐富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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