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6-05 00:00:00
关于购买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证书询价公告
我单位需要购买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证书,现公开询价,请意向参与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密封送达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楼***办公室(可邮寄,收件人:黄显礼,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购买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证书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最高限价:****元
*、询价内容:采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证书(正副本)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有专业印制资质。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成交原则
*、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询价评审,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确认一名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通过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决异常低价。参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落实异常低价相关要求。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得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五、结算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出具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六安市龙井沟路***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殷康银、黄显礼:************。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