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中医医院样本外送检测服务更正公告
2026-06-05
湖南/郴州 变更澄清
桂阳县中医医院样本外送检测服务更正公告
湖南/郴州-2026-06-05 00:00:00

桂阳县中医医院样本外送检测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点击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号:桂财采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中医医院样本外送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商务部分:

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标本后,从接收标本到标本运输送达投标人实验室时间,响应时效<*小时计**分;*小时≤响应时效<*小时计**分;响应时效≥*小时计*分;*小时以上不计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标本后,从接收标本到标本运输送达投标人实验室时间,响应时效<*小时计**分;*小时≤响应时效<*小时计**分;响应时效≥*小时计*分;其他情况均不记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三、服务期限及要求中:*、中标单位应保障标本送达实验室的时效性不少于*小时。

现更正为:

*、中标单位应保障标本送达实验室的时效性不高于*小时。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龚丽英

电话:************

*、采购人

称:桂阳县中医医院

址:郴州市桂阳县芙蓉西路*

联系人:朱俊芳

邮编:******

话:***********

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机构

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

联系人:龚丽英

话:************

电子邮箱:*********@**.***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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