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05 00:00:00
类别:答疑/补充通知 时间:********** 阅读量:*
永泰县永阳新安巷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中心周边建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就永泰县永阳新安巷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中心周边建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的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款******;分包******;内容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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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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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①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给第三人;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查,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未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备发包人认可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在施工中如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则应根据《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号),以及《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号)文规定,及《关于执行闽建筑[****]**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号)文规定,选用建机一体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企业。③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对危险性较大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项若有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需具备满足专业工程所需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同类项目类似的施工经验,且无不良业绩。 |
*、本项目招标控制修改为********元。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格式及***格式)和控制价,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补充通知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格式及***格式)和控制价。投标人应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招标公告第*点发布公告的媒介修改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永泰泰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