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05 00:00:00
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意向公开(*****************)(第*包)
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拟对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进行市场调研,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初步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
* |
检验、病理外送检测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万元 |
广东省广州市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特定资质:投标人遵守由国家卫生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要求(提交的调研资料需加盖公章)
(一)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递交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调研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邮箱:*****@***.***。
(三)递交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采购需求意见反馈表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桂荣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详情电话咨询)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干事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