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山污水厂内临时堆放污水处理设备吊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6-05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天门山污水厂内临时堆放污水处理设备吊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6-06-05 00:00:00

天门山污水厂内临时堆放污水处理设备吊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字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天门山污水厂内临时堆放污水处理设备吊运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乐辰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家发镇官塘村中心街道*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天门山污水厂内临时堆放污水处理设备吊运项目

服务范围:需完成污水处理设备吊装运输、现场清表工作,同时对场地进行整体平整,土方杂物垃圾需外运。

服务要求:施工单位需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确保不影响后续污水厂扩建工程进度。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及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飞凡卫来张铭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幢*层***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水管理中心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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