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05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6-05 00:00:00
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蒲江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新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联世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号

被投诉人:蒲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河西路**号

被投诉人: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途晟物业服务(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蒲江县人民医院****年新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项目预算不足,评审委员会应该停止评审。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②一站式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全年**小时值守,负责采购人后勤服务需求收集、调度工作,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实时跟踪,并形成月度、季度、年度书面报告。”但招标文件的***人基本要求里面,并未给出、或者要求相关人员配置,评审委员会应该停止评审,属于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并停止评审的条件。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履约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应提供自****年*月*日(含*日)以后,至少具有*个类似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类业绩。【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单个合同中应体现类似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审委员会应该停止评审,属于以特定行业、特定业绩,对供应商歧视、区别对待。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按****年*月*日(含)开始计算。”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即使按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执行时间都最早开始于****年*月*日。因此招标文件存在歧义,评审委员会应该停止评审,属于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并停止评审的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③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成都市《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全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项目服务人数×*.*%×本项目年平均工资。)”。 《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号)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因此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评审委员会应该停止评审,属于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并停止评审的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途晟物业服务(四川)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蒲江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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