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6-04 00:00:00
为激发莆田市公益慈善事业创新活力,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公开征集一批*********年度莆田市优质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
*.在莆田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莆田市备案类社会组织需与莆田市登记类社会组织联合申报,申报主体为登记类社会组织;
(二)不予受理情形
*.申报社会组织近三年存在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情形;
*.申报社会组织已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申报社会组织有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项目不符合登记证书业务范围。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情形
*.已建立党组织;
*.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
*.具备优秀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经验;
*.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
三、项目范围
本次公益慈善项目共征集**个优质公益慈善项目,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类:
(一)定向(*个)
项目须符合以下方向之一:
*.公益助餐:针对城乡社区困难群众等人群,开展就餐便利化与助餐配送等服务,助力改善其生活品质。
*.助力微心愿:针对群众的生活化、个性化需求,通过“微心愿”认领实现精准帮扶。
*.慈善超市:依托“爱心一幢楼”设立慈善超市,将其所得收益用于支持该楼的持续运营等方面。
*.关爱儿童:面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通过课后托管、心理疏导、防霸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及成长陪伴等专业化服务,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综合支持助残:针对残障人士、低保家庭等对象,提供生活物资援助、就业技能培训、康复辅助支持及社会融入引导,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
(二)非定向(*个)
项目可为各类公益慈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应急救灾、科教文体卫支持、环境保护;
*.社区治理、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慈善文化传播;
*.其他宣扬公益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慈善项目。
四、正向激励
(一)激励准则。本次征集总计遴选**个项目,每个项目根据开展情况给予一定正向激励。鼓励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和资源,积极提高项目资金自筹比例。政府部门已购买服务、给予资助资金的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二)年度卓越项目遴选。为进一步扩大优秀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拟于****年在上述**个获奖项目中,组织开展“卓越公益项目”遴选,评选出*个年度卓越公益项目,并给予正向激励支持或宣传推广资源,用于项目的持续优化和推广复制。
五、征集评选标准
(一)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晰,定位精准,采用专业方法回应、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再分配,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二)有效性。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满足辖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有助于实现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建设和提升;项目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或消除;项目操作模式设计凸显人文关怀,以创新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项目实施中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具有现实性和良好的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实施具有清晰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项目有合理的预算,具成本效益;有准确的资金预算支持项目的运作。
(四)可复制性。以培育发展为引领,项目设置具有可推广和复制价值,可以在条件类似的社区进行推广,能够在辖区社会组织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六、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设置实施均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经费预算及支出、绩效目标、实施标准要明确、合理、合规;
(二)项目实施方应具备场地、设施、团队等项目推进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三)申请项目实施地须在莆田市辖区内,周期为****年*月*****年*月;
(四)每家社会组织(公益团队)最多可以申报*个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指标内容重复(社会组织需提供近三年购买服务一览表证明以便查验);
(五)凡获得莆田市公益慈善项目资助的项目,需要对本项目进行定期的宣传与报道。
七、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公益团队)在****年*月**日前按通知要求,自愿提出申报。
(二)材料审查。市民政局对申报材料开展统一审核,对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及时告知相关社会组织限期补正;逾期未完成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同步组建评审专家组,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开展综合评审,依据评审得分择优确定前**名项目。
(三)审核公示。市民政局按程序审定后,公示*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政局审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四)公布结果。市民政局发布*********年度莆田市公益慈善项目征集结果,与获评社会组织签订相关项目资助协议。
八、项目实施
社会组织应按照项目计划有序推进,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和成效。
(一)项目管理。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参评社会组织须做好包括项目目标、项目方案、财务支出、社会资源筹集等管理工作。
(二)资金使用。项目资助协议签订后,社会组织应按照“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并接受市民政局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变更。项目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服务内容进行一定变更的,须提前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项目整改。市民政局将采用资料核查、实地走访和现场评估等的方式,从实施进度、结果成效等方面着手,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确认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对初步评估不达预期的,及时予以项目实施指导,并督促社会组织及时调整项目实施。
(五)项目宣传总结。社会组织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等素材,整理文字、图片等资料,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活动情况,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完毕后形成完整项目总结,该总结作为项目验收评估的重要资料。
九、监督评估
市民政局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结果成效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各项目实施完毕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项目评估为优秀的社会组织,适时进行项目展示,同时在下一年度公益慈善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项目评估不合格且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政府部门重复资助购买的项目,市民政局将按协议约定追回资助资金。
十、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年度莆田市公益慈善项目申报书;
*.有效期内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佐证材料。(如有可提供)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自愿自主提出申报申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年*月**日前将申报资料(申报书电子版和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提交至评选工作邮箱(*********@***.***);
*.文件资料请命名为“社会组织(公益团队合作组织)全称+*********年度莆田市公益慈善项目申报”。
十一、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民政局所有;
*.联系人:许宗琼,联系方式:*******。
附件:*********年度莆田市公益慈善项目申报书
莆田市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