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6-05
新疆/克州 质疑投诉
阿图什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克州-2026-06-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图什市****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管护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号新疆软件园**栋

被投诉人*新疆佰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友谊南路**号*区**号**室

被投诉人*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工作中心

地址: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号院

相关供应商: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号新疆软件园**栋

当事人: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工作中心

地址: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号院

五、基本情况

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工作中心委托新疆佰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阿图什市****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管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年**月**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分在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月**日新疆佰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质疑函,并于*月**日对质疑事项做出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在链路租赁项品牌栏填写“移动/电信”,违反招标文件“不允许备选方案”及“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规定,应认定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回复:经核查,中标人在品牌栏填写 “移动 / 电信”,仅为服务渠道备选说明,且符合唯一总价、唯一服务方案、唯一履约承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 “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要求,不属于无效投标情形,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光伏组件短路电流和最大功率点电流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诉事项回复:经核查,中标产品核心参数满足组件功率*****,电压电流参数为同功率组件正常技术差异,属于行业通用兼容范围,故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器内存插槽仅*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根,属于实质性负偏离,应认定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回复:经核查,招标文件参数核数≥**,核心参数高于招标文件,也提供相关产品参数承诺与检测报告,*个插槽满足服务器要求,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克州财政局或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图什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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