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第2次)[第(2)次答疑][招标/资审公告]
2026-06-05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第2次)[第(2)次答疑][招标/资审公告]
福建/宁德-2026-06-05 00:00:00

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第*次)[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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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宁德市霍童溪(蕉城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下: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期:

注:当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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