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05 00:00:00
更正补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兰亭街道娄宫路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 四、更正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改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 *人)。” *、原答疑澄清公告中:“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后续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项目等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施工作业,提供施工接驳用电点位、作业通行场地及现场必要协调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修改为:“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后续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项目等第三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施工作业,无偿提供施工接驳用电点位、作业通行场地及现场必要协调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兰亭街道 *****;*****;*****;*****;邮 编 :****** 联系人:裴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柯桥区湖西路****号(现代大厦) 邮编 :****** 联系人:马跃(项目负责人)、余欢、王晓岚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