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6-05 00:00:00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 推荐意见 |
* |
* |
*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预期中标价(元) |
******* |
******* |
******* |
| 评审总分 |
**.******* |
**.******* |
**.*******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目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
| * |
项目经理 |
袁阳 |
建造师证 安全*证 |
辽************辽交安*(**)******* |
* |
|
|
| * |
项目总工 |
高艳发 |
职称证 |
******** |
*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 |
****年营口市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
营口市 |
****年*月**日 |
| * |
****年营口市普通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
营口市 |
****年**月**日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
| * |
项目经理 |
李丹 |
注册证 安全证 |
辽************辽交安* ******** |
* |
|
|
| * |
项目总工 |
刘春阳 |
职称证 |
******** |
*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 |
辽宁省****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朝阳市)、朝阳市****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标段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朝阳市 |
****.*.* |
| * |
朝阳市****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三标段 |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
朝阳市 |
****.*.** |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
| * |
项目经理 |
王健 |
建造师证 交安*证 职称证 |
苏************ 苏交安********* ************** |
* |
|
|
| * |
项目总工 |
王强 |
职称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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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 |
朝阳市****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线补划)施工一标段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朝阳市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泰辰商务大厦*座*门**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琳琳
联系电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