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6-05 00:00:00
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仓库
澄清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仓库(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修改、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须知前附表**.*其他中:
*.*定标工作开始时间: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即时组织开展定标工作;确需延期的,按规定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原则上只允许顺延一次。
现修改为:
*.*定标工作开始时间: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后,原则上应立即开展定标工作。若招标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定标的,应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原则上只允许顺延一次。定标工作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
二、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须知前附表中:
**.*.*.本项目执行闽建〔****〕*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现修改为:
**.*.*.本项目执行闽建〔****〕*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年版)》的通知。
三、原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中: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
现修改为: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中添加:
(*)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个月,双方约定由总包单位发起人工费申请程序的人工费申请须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费审核和拨付。
五、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备注:
(备注:若本项目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现金的方式递交发包人的,则发包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并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则发包人不安排工程预付款)。
删除此条备注。
六、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中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变更决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以无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 结算计价原则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其中招标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部分或不用)。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以施工单位现场实际按招标施工图或设计变更、业主指令及隐蔽签证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计算(风险包干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包干项目除外),结算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综合单价的,且其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中标优惠率)的,采用该综合单价;若其单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中标优惠率)的,则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后,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编制招标预算造价的依据套用定额或换算后套用,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其单价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市场行情面议并经发包人批准形成签证价,报有关部门备案,经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价,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中标优惠率计算方法为:中标优惠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费)*(投标报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费)]÷(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费)×***%
(*)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并执行相关补充及调整文件(截至****年*月*日)。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 。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发包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部分或不用)。
**. 价格调整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人工费价差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低于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总额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总额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
(*)价差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平市住建局施工期间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结算造价中人工费总额超出上述基数部分不作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承包人应按实际发生月份每月提出可调人工费,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人工费调差依据。当累计调差人工费高于可调人工费总额后,后续人工费不作调整。
现修改为: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相应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计量原则〕确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或低于**%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且不低于**%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中标优惠率计算方法为:中标优惠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费)*(投标报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费)]÷(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甲供材料设备费)×***%
**.*.*.*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年*月**日),《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年*月**日)。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价格调整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七、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项目负责人”中: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次****元/天的违约金,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的违约金。
现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每次****元/天的违约金,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的违约金。
八、招标文件***页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内容全部删除。
九、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 | *.* | 危大工程清单 | *、危大工程清单*:基坑工程; |
* |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 价中带“■”) |
现修改为:
* | *.* | 危大工程清单 | *、危大工程清单*:基坑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危大工程清单*: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脚手架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费用的 **% (详见招标控制 价中带“■”) |
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
人员要求:安全员:*人;依据闽建筑【****】*号文第二、(四)款规定: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出的安全员社保凭证,安全员(即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社保凭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附在资格文件“十二、其他资料”后。)人人
现修改为:
安全员:*人;依据闽建筑【****】*号文第二、(四)款规定: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出的安全员社保凭证,安全员(即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社保凭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附在资格文件“十二、其他资料”后。)人。
十一、招标文件 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投标保证金中: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现修改为: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同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号)要求,单个项目投标保证金高于**万元时,年度保证金视同具有同等效力,无需补齐),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十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已按《示范范本》更新,详见附件。
十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秒,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请各投标人注意。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作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为准。本补充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上发布。
招标人:南平市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