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茂财采决〔2025〕14号)
2026-05-13
广东/茂名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茂财采决〔2025〕14号)
广东/茂名-2026-05-13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茂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茂名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虚拟仿真实训项目建设与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数字化实训项目建设(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深圳花千树教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高尔夫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雷义

被投诉人*: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号

被投诉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号楼三楼

相关供应商: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长康达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号***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月**日,投诉人提起投诉;通知补正材料后,**月**日收到补正投诉书。投诉人反映:本项目中标人中长康达公司的中标产品“数字化皮肤与面部形态一体化**扫描仪(硬件)”、“医美数字化整形站点;咨询与设计实训系统站点;数字化皮肤检测站点(软件)”、“数字化教学资源”系青岛小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小优公司)制造,对照该公司相关产品公开发布的产品彩页、技术手册、软件使用说明书,网站/公众号宣传页中,其参数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于****年**月**日投诉人提出检测申请。本机关于******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事实依据不足,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茂名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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