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2026-06-05 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优抚对象食堂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及户外围栏建设工程、医院导视标牌工程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优抚对象食堂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及户外围栏建设工程、医院导视标牌工程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一、新增物料增补约定
*.经甲乙双方现场核实及协商确认,在原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基础上,本项目新增部分导视标牌及配套物料(具体新增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详见清单),新增物料为原项目配套增补内容,与原合同工程内容整体统一、同步施工交付。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 精神堡垒 项 * *****.** *****.**
* 住院楼一览表宣传栏 块 * ****.** ****.**
* 住院楼一览表内容 块 * *** ***
* 门诊楼一览表内容 块 * *** ****
* 可更换门牌(立体竖牌) 块 * **.** **.**
* 红十字翻新 项 * ****.** ****.**
* 门诊楼住院部发光字 项 * *****.** *****.**
* 五角星 项 * ****.** ****.**
* 发光字线路整改 项 * ****.* ****.*
含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壹佰零壹元肆角贰分 含税(¥*****.**)
*.新增物料的制作标准、材质工艺、安装规范、质量要求、质保期限均严格按照原合同约定标准执行,确保整体工程质量、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与原项目内容一致,符合甲方使用需求及行业规范标准。
*.新增物料价款为项目增补费用,计入本项目总工程价款,最终结算总金额为原合同价款与新增物料价款之和: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肆佰壹拾捌元贰角贰分(¥******.**)。新增物料价款结算、付款方式、发票开具均按照原合同相关约定执行,随项目整体进度同步支付、统一结算。
变更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电 话:************
五、附件(预览时不展示)公告发布后展示在最底端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