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瑞府商业区广场改造室外环境工程沥青采购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2026-06-05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宜瑞府商业区广场改造室外环境工程沥青采购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芜湖-2026-06-05 00:00:00
宜瑞府商业区广场改造室外环境工程沥青采购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
宜瑞府商业区广场改造室外环境工程沥青采购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

宜瑞府商业区广场改造室外环境工程沥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包

宜瑞府商业区广场改造室外环境工程沥青采购项目

标包编号

****(****)***

采购人

名称

芜湖宜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室

联系人及电话

郑工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

联系人及电话

单雅文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评审时间

****年**月**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陵县恒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

授权代表

李斌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瑞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

授权代表

许静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

授权代表

王蔚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

合格

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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