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山区佛子庄乡政府改造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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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山区佛子庄乡政府改造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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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山区佛子庄乡政府改造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房山发改(核)〔****〕**号
北京京能燕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政府改造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办理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关于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政府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等*个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房山区佛子庄乡政府改造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房山区佛子庄乡政府。二、主要建设内容:安装空气源热泵设备*台、*****供热管线及部分一次管网系统**米、配电系统*套,以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四、该项目全部为设备购置安装,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需办理相关手续。五、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水务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七、招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如需延期,须在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仅限延期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年。逾期未申请延期、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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