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026-05-08 00:00:00
临泉县**〔****〕***号地块合作开发项目更正公告
临泉县**〔****〕***号地块合作开发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临泉县**〔****〕***号地块合作开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中“*.*若项目公司未能在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足额向甲方偿还借款本息,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按甲方未收回的借款本息总额的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担保中直接扣划该等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除需继续承担项目公司违约期间的利息和违约金外,甲方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除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已投入项目的全部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借款给项目公司的资金)不再予以退还,同时项目全部资产及收益归甲方所有。自甲方按本条约定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撤场。”现更正为:“*.*若项目公司未于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足额履行第一笔不少于****万元(具体数额以投标文件为准)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按甲方未收回的该笔借款本息总额的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担保中直接扣划该等违约金;若第一笔还款自本协议签订后逾期满*个工作日仍未足额清偿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除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已投入项目的全部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借款给项目公司的资金)不再予以退还,同时项目全部资产及收益归甲方所有。自甲方按本条约定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撤场。
项目公司若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足额偿还第二笔、第三笔、第四笔借款本息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按甲方未收回的借款本息总额的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担保中直接扣划该等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除需继续承担项目公司违约期间的利息和违约金外,甲方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除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已投入项目的全部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借款给项目公司的资金)不再予以退还,同时项目全部资产及收益归甲方所有,自甲方按本条约定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撤场。”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临泉县富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邢塘街道兴泉大道***号三楼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阳文景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交叉口临晟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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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阜阳文景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请审核**********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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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签章同意**********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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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审核同意**********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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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平台审核同意**********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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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同意********** **:**:***天*小时*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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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号地块合作开发项目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