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教育局敖汉旗2025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购户外活动器材等设施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4-01
内蒙古/赤峰 变更澄清
敖汉旗教育局敖汉旗2025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购户外活动器材等设施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赤峰-202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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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教育局敖汉旗****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购户外活动器材等设施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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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敖汉旗****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购户外活动器材等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各潜在供应商:
敖汉旗****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购户外活动器材等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发布后,相关供应商提出合理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质疑事项进行核查并完成整改优化。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合规开展,现发布本补充公告,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修正、澄清及补充,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优化产品名称表述,消除品牌指向误解
将原招标文件中“安吉儿童室内材料(小班)”“安吉儿童室内材料(中班)”“安吉儿童室内材料(大班)”统一修正为儿童室内材料(小班)/儿童室内材料(中班)/儿童室内材料(大班);本项目所称“儿童室内材料”均指适配“安吉游戏”自主探索、开放玩法教育理念,符合招标文件列明规格、材质及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学前教育室内玩教具,不特指任何品牌,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同类产品均可参与投标。
二、核定并明确项目核心产品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构成及价格比重,核定核心产品为:攀爬器械组合、儿童室内材料(小班/中班/大班)、户外碳化攀爬架、户外大型玩具、户外长廊(上述核心产品直接关系幼儿核心活动需求及使用安全)。
补充核心产品评审规则: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修正招标文件中标准引用错误条款
删除原招标文件采购明细表中“符合**/***********标准的***环保塑料积木”中“**/***********标准的”表述,修正后为***环保塑料积木。
四、删除不合理要求,简化认证材料提交规范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之“产品质量和环保”中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及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的条款,修正后要求为: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中任意一种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官网查询标识,确保可核实),无需制造商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五、澄清评分标准中强制性标准适用逻辑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之“产品性能检测要求”中,******系列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必备合规要求,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前提条件:
绳网检测要求中,“涂层可迁移元素符合******.******标准”为基础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抑菌率梯度赋分,未满足该强制性标准的,本项得*分;
儿童室内材料检测要求中,“满足******系列等全部强制性标准要求得*分,任一项缺失不得分”,实质是将制造商履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测作为企业竞争优势的体现,避免供应商口头承诺“符合标准”,提供不合格产品。
敖汉旗****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采购户外活动器材等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发布后,相关供应商提出合理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质疑事项进行核查并完成整改优化。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合规开展,现发布本补充公告,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修正、澄清及补充,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优化产品名称表述,消除品牌指向误解
将原招标文件中“安吉儿童室内材料(小班)”“安吉儿童室内材料(中班)”“安吉儿童室内材料(大班)”统一修正为儿童室内材料(小班)/儿童室内材料(中班)/儿童室内材料(大班);本项目所称“儿童室内材料”均指适配“安吉游戏”自主探索、开放玩法教育理念,符合招标文件列明规格、材质及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学前教育室内玩教具,不特指任何品牌,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同类产品均可参与投标。
二、核定并明确项目核心产品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构成及价格比重,核定核心产品为:攀爬器械组合、儿童室内材料(小班/中班/大班)、户外碳化攀爬架、户外大型玩具、户外长廊(上述核心产品直接关系幼儿核心活动需求及使用安全)。
补充核心产品评审规则: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修正招标文件中标准引用错误条款
删除原招标文件采购明细表中“符合**/***********标准的***环保塑料积木”中“**/***********标准的”表述,修正后为***环保塑料积木。
四、删除不合理要求,简化认证材料提交规范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之“产品质量和环保”中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及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的条款,修正后要求为: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中任意一种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官网查询标识,确保可核实),无需制造商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五、澄清评分标准中强制性标准适用逻辑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之“产品性能检测要求”中,******系列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必备合规要求,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前提条件:
绳网检测要求中,“涂层可迁移元素符合******.******标准”为基础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抑菌率梯度赋分,未满足该强制性标准的,本项得*分;
儿童室内材料检测要求中,“满足******系列等全部强制性标准要求得*分,任一项缺失不得分”,实质是将制造商履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测作为企业竞争优势的体现,避免供应商口头承诺“符合标准”,提供不合格产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更正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敖汉旗教育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惠州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健
电话:***********
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