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2026-06-04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浙江/杭州-2026-06-04 00:00:00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前附表**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有相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的做同步调整 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天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汇票、支票形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项目验收结束后无息退还。 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天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项目验收结束后无息退还。
* 第五部分 合同中**.*.*”*、合同价款内的工程款支付“第(*)点(采购文件中有相关付款方式内容的做同步调整) (*)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且承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后由发包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如结算审定价超过合同金额,发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超出部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退还。 (*)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且承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如结算审定价超过合同金额,发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超出部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退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老师、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号远洋国际中心*座**楼****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梦菲、金婉晶、曹剑斌、陈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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