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新华路至惠富菜市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第三标段)项目复评公示
2026-05-20
内蒙古/巴彦淖尔 招标采购
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新华路至惠富菜市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第三标段)项目复评公示
内蒙古/巴彦淖尔-2026-05-20 00:00:00
内蒙古/巴彦淖尔-2026-05-20 00:00:00
****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新华路至惠富菜市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第三标段)项目复评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新华路至惠富菜市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第三标段)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复评结果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
内容
****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城区新华路至惠富菜市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第三标段) 项目复评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 标段于 ****年**月**日 ,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完成开评标工作。该项目招标控制价:********.**** 元,共*家投标人参与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家。在发布候选人公告过程中,发现报告第五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中,“评标基准价”一栏为空白,未填写具体数值。 经与评标现场记录及电子交易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确认该数据在评标系统中实际已生成并用于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但由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填写电子评标报告时的疏忽,导致该关键参数未在最终提交的报告正文中体现。招标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评管理暂行办法》(内工资发〔****〕**号)向行政监督部门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复评申请,监督部门出具了同意复评的书面意见。本项目于****年**月**日完成复评工作。
二、复评结果
原评标结果:
第一名 内蒙古鹏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 内蒙古海德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名 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复评结果:
第一名 内蒙古鹏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 内蒙古海德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名 宁夏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