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A座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2026-06-04
天津 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A座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2026-06-04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座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座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财务函〔****〕**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建设资金为********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元,出资比例为***.**%,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座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承重、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室外维修。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州北路**号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座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本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地下*层。最高高度**.*米,最大单跨跨度*.*米。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承重、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室外维修。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为********元。
*.*
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申请人应于当日**时**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尚洪振
办公地址:武清区泉州北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月球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影建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三号路**号*楼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于丽娟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月球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武清区泉州北路**号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刘晓熙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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